「身心障礙補助」分類的文章,共 22 篇
4.未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於機構夜間式或全日住宿式服務。 補助標準: 1.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4049元。應備文件: 身分證、身心障礙者證明、印章、身障者郵局存簿及其他證明文件。
補助對象. 1.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。1. 申請表。 2. 申請人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及印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