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找到 73 筆補助方案
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費,低收入戶全額補助(每月約 2,000 元),中低收入戶補助 70%。65歲後可領取老年年金,保障晚年生活。
補助長期照顧服務費用,含居家服務、日間照顧、家庭托顧、交通接送、輔具租借、喘息服務等,每月補助額度最高 36,000 元。
補助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,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5,000 元,含療育訓練費、交通費等,把握兒童黃金治療期。
補助中低收入戶之醫療費用,包含住院醫療費、手術費、重大傷病醫療費等,每案最高補助 20 萬元,減輕就醫負擔。
提供因急難事故(重大傷病、失業、災害等)導致生活陷困之民眾緊急救助金,每案最高 5 萬元,協助渡過難關。
補助弱勢族群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,低收入戶全額補助,中低收入戶補助50%,身心障礙者依障礙程度補助25%至100%。
提供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每月生活扶助費,每人每月 2,000 至 5,000 元,協助兒少獲得基本生活照顧及教育機會。
提供特殊境遇家庭緊急生活扶助,每戶每月最高 30,000 元,最長 6 個月。另含子女教育補助、法律訴訟補助等配套措施。
補助送托公共及準公共化托育服務費用,公共托育每月補助 7,000 元,準公共托育每月補助 8,000 至 13,000 元(依家庭經濟狀況)。
提供育有0至6歲幼兒家庭每月育兒津貼,第一名子女每月 5,000 元、第二名每月 6,000 元、第三名及以上每月 7,000 元,減輕育兒負擔。
提供中低收入戶年滿65歲長者每月生活津貼,依經濟狀況每月 4,000 元至 9,000 元,減輕高齡者生活負擔。
提供年滿65歲長者每月 8,000 元老年基本保證年金,未領取軍保、公保、勞保老年給付者皆可申請,保障長者基本生活。
補助身心障礙者購置輔助器具,包含輪椅、助聽器、義肢、拐杖、特製機車等,每項最高補助 10 萬元,每兩年可申請一次。
提供身心障礙者每月生活補助費,依障礙等級及經濟狀況,輕度每月 4,000 元,中度以上每月 9,000 元,另含各項社會福利服務。
提供中低收入戶家庭每月生活補助費,每人每月 5,000 至 10,000 元,另補助全民健保保險費及子女學雜費減免。
提供低收入戶家庭每月生活扶助費,第一款戶每人每月 20,000 元,第二款戶每戶每月 15,000 元,第三款戶每戶每月 10,000 元,另含健保費補助。
提供中低所得家庭每月 2,000 至 8,000 元不等的租金補貼,減輕租屋負擔,申請合格者最長可領 12 個月。
鼓勵失業勞工投入缺工產業(照顧服務、製造業及營造業),穩定就業滿 1 個月可獲 5,000 元,最長 18 個月,最高 15.6 萬元。
鼓勵青年積極求職並穩定就業,連續就業滿 3 個月可獲 2 萬元獎勵金,滿 6 個月再加 1 萬元,合計最高 3 萬元。
協助因結婚、生育、照顧家庭而離開職場的婦女重返職場,提供職業訓練、就業諮詢及穩定就業獎勵金,最高 12 萬元。
鼓勵企業僱用中高齡勞工,並補助中高齡者參與職訓課程、職務再設計及就業諮詢服務,最高補助 15 萬元。
協助就業弱勢者透過職場學習及工作適應訓練,逐步重返職場。提供最長 3 個月的工作崗位訓練及生活津貼。
補助青年參與職涯探索課程、企業參訪、職場體驗等活動,協助青年了解產業趨勢及職涯方向,最高補助 5 萬元。
提供弱勢族群就業機會及工作津貼,透過政府與民間團體合作,創造在地就業機會,促進社會參與及經濟自立。